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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分公司防眩网采购招标公告
浏览数:0  添加时间:2015/5/7 8:52:00


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分公司防眩网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T-ZB00185-2015

所属地区:内蒙古

招标代理: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分公司

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分公司防眩网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分公司防眩网采购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批复,项目业主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分公司,现就本项目防眩网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保证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分公司管辖路段安全通畅,对沿线损坏的交通设施能够及时修复,并确保所用材料质量,现拟对乌海分公司防眩网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2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标段数据如下表:

招标编号

货物名称

规格

备注

CT-ZB00185-2015

防眩网

 

 

网片

3700mm,宽750mm,边框钢板厚度≥2.0mm,网片厚度≥1.5mm,网孔32×80mm,热镀锌层厚度40-45um,喷塑层厚度80-85um,重量≥25kg/

包含
连接件

上立柱

750mm,直径50mm,壁厚≥3.0mm,钢板厚度≥4.0mm,热镀锌层厚度35-45um,喷塑层厚度80-85um,重量≥3kg

包含
连接件

托架

1.下法兰钢板厚度≥4.0mm,长140mm,宽140mm
2.
三角架钢板厚度≥4.0mmU型钢截面为50mm*50mm*50mm,三脚架尺寸为:300mm*500mm
3.
斜拉板厚度≥4.0mm,宽50mm,长350mm,热镀锌层厚度40-45um,喷塑层厚度80-85um,重量≥5.5kg/

包含
连接件

注:1.防眩网及立柱技术标准执行《公路防眩设施技术条件》(JT/T333-1997)及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2.
供货数量及供货期:本次招标内容为运营公路设施修缮工程,工程数量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本次招标文件中不设定具体采购数量,最终合同额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采购数量按照单价确定。供货按招标人需求分批进行,要求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在接到招标人通知15日内供货。
3.
招标人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现场考察或驻地生产过程监管,中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考虑。
4.
供货质量及检测:每批供货须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检测证明,招标人有权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要求对每批货物进行随机5%抽样检测,如不合格,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批次所有货物,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费用,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除支付检验费用外还另需支付违约金10万元/次。如中标人提供货物经招标人检验屡次出现质量缺陷,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5.
货物质量保证期:招标人验收合格后24个月。
6.
交货地点:中标人负责运输货物到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7.
招标人有权对拟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如在考察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是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人不具备防眩网的生产场地、生产能力、生产设备或现场考察发现投标人生产工艺流程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生产规模与能力与投标文件所载情况不符,是提供虚假信息骗取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法律责任。
8.
支付方式:采用中标人每批货物抽检合格支付90%,货物质量保证期过后支付剩余10%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相关事宜

3.1本次招标要求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营业执照的单位申请投标,并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防眩网的制造(或生产)厂商

具有交通运输部交通工程检测中心(或监理检测中心)等权威机构颁发的交通工程安全类产品防眩网的批量生产合格证

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须是一般纳税人资格)

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3年内具有高速公路供应交通安全设施防眩网的经验,业绩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应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3.3只接受生产厂家报名(供货商自身须具备护栏、防眩网的生产场地及生产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报名。

3.4 本次投标如被发现有假冒、转借资质、围标、串标等恶意行为的,将被列入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黑名单中,今后拒绝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及相关事宜

4.1在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交通运输部交通工程检测中心(或监理检测中心)等权威机构颁发的交通工程安全类产品防眩网的批量生产合格证原件、税务登记证(须是一般纳税人资格)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报名除外)、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一张A4纸打印的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及网址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20155 7 日至20155 11 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下同),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书院西街15号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4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

5、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每标段人民币6万元整;保证金方式:银行电汇,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52624:00时。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投标文件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527 日上午930,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309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书院西街15号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4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 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将以下证件原件一并递交,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交通运输部交通工程检测中心(或监理检测中心)等权威机构颁发的交通工程安全类产品防眩网的批量生产合格证原件、税务登记证(须是一般纳税人资格)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报名除外)、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等;

7.3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分公司

地 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双拥街119

联系人:黄先生、樊先生

电 话: 0473-2055029

传 真: 0473-2055029

招标人监督部门名称: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分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 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双拥街119
电 话:0473-2055017

招标代理: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书院西街15

邮 编:010010

联系人:韩腾飞

电 话:0471-3313210 13674853400

传 真:0471-3313222

电 邮:hantengfei827@yeah.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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